1、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。
2、不准虚报工作业绩。
3、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。
4、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。
5、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。
6、共3页: 上一页123下一页
7、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。
8、不准索取、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。
9、不准在社会保障。
10、不准为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。
11、不准在工作调动。
12、不准允许、纵容配偶。
13、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。
14、不准在民主推荐。
15、不准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。
16、共3页: 上一页123下一页
1、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。
2、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。
3、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。
4、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。
5、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。
6、不准允许、纵容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。
7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。
8、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。
9、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。
10、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。
11、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。
12、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。
13、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。
14、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。
15、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。
16、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。
1、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。
2、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。
3、不准以交易、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4、不准个人在国(境)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。
5、共3页: 上一页123下一页
6、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。
7、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。
8、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。
9、不准违反规定决定。
10、不准搞劳民伤财的。
11、不准默许、纵容、授意配偶。
12、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。
13、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(企业)的股份或者证券。
14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,为他人谋取利益。
15、不准妨碍涉及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。
16、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。
1、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。
2、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、装修办公楼、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,超标准配备、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。
3、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。
4、不准私存私放公款。
5、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。
6、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。
7、不准违反规定配备。